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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戴埠镇山口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2025-02-08来源: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溧阳市戴埠镇山口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已由溧政复[2024]35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溧阳市戴埠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

(1)建设地点:溧阳市戴埠镇山口村

(2)本项目投资额:约645万元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5)标段划分: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

3、本次招标工程为溧阳市戴埠镇山口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工期为1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25年3月10日;计划竣工时间:2025年7月8日

4、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及等级

(1)投标人资质类别及等级: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及等级: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含)以上。

5、招标公告的发布

(1)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2月8日-2025年2月13日

(2)公告发布媒介: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6、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2月8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录“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7、投标截止时间(包括资格后审)时间、地点:2025年2月28日9:30时。

逾期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招标人将在常州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V2.0内公布投标人名单,然后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投标文件解密的指令,投标人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投标人解密限定在发出投标文件解密的指令后20分钟内完成。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详见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指南)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

8、确定投标人的方式:由招标人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实施资格审查,资审合格者全部入围。

9标人必须将以下资料的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扫描件未录入或录入不全,按资审不合格处理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

(5)项目经理(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6)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7)投标人信用承诺书(见附件2);

(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9)被委托人身份证;

(10)项目经理及受托人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缴纳凭证(提供2024年11月至20251月或2024年12月至20252月连续3个月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缴纳凭证;项目经理如退休(不包含退职),必须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11)若保证金为现金缴纳则提供投标保证金汇款回单;若保证金为保函则提供汇款行出具的担保费汇款回单和银行保函;

(12)人民银行颁发的开户许可证。如投标单位注册地人民银行不再核发开户许可证,投标单位必须提供企业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及账号;

注:1、投标人代表和拟派项目负责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均须以原件彩色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未以彩色扫描上传,按资审不合格处理。

2、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

3、若相关证照为电子证书的,须符合发证部门的使用要求。

10、

(1)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执业且无在建工程;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2)本项目设计单位(江苏沃特工程勘测设计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不得参与投标。

11、代理机构:本工程由江苏天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招标人:溧阳市戴埠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江苏天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溧阳市戴埠镇镇善西路

地址:溧阳市金桥商贸流通中心5区8幢4楼

联系人:先生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0519-87907803

电话:0519-87107666

邮箱:/

邮箱:1435197787@qq.com

友情提醒:

1、本标段为“常州市工程交易系统7.0”项目,需要投标单位在“常州市工 程交易系统7.0”(网址:http://ggzy.xzsp.changzhou.gov.cn/build2.html)中注册、维护主体信息,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及时通过“不见面”方式办好企业入库等投标相关事宜(详见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办事指南-常州市工程交易系统7.0操作手册)。

2、“常州市工程交易系统7.0”使用“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V2.0”,访问入口在“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页右侧(网址: http://ggzy.xzsp.changzhou.gov.cn)。 遇到操作问题或系统故障时,请在工作时间联系软件公司,联系方式如下: 新点软件王工:0519-85588123 。

3、投标人可以登录“常州市工程交易系统7.0”(网址: http://ggzy.xzsp.changzhou.gov.cn/build2.html)进行招标文件(工程 量清单、图纸)的下载、招标控制价的下载、招投标答疑,同时应时刻关注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变更公告”栏目,查阅本次招投标可能存在的“重发公告、开标暂停、延期、终止”等相关信息,因未能及时了解相关最新信息所引起的投标失误责任自负。

4、本项目为“不见面”开评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评标活动,可在线观看开标及抽取系数过程。

5、为保障各投标人投标权益,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前登陆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的“常州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 V2.0”系统,如遇系统问题可致电:4009980000,因未能及时解密等系统问题所引起的投标失误责任由各投标人自负。在解密过程中,投标人在招标代理人发出解密指令后二十分钟内不能成功解密的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该项目的投标,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请各投标单位在上传投标文件前,自行检查企业主体信息中相关电子扫描 件,如出现异常,请更新完善相关电子扫描件,确保主体信息中相关电子扫描件可以正常查看和下载,保证数据可用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如未及时更新导致的投标失误责任自负。

附件1:

评标细则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评分标准进行打分

序号

评标内容

评分标准

1

投标报价

(60分)

1)确定有效投标报价

凡符合招标文件、招标答疑纪要等有关招标要求并且在招标控制价以下的投标报价均为有效投标报价,投标文件为有效投标文件。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作无效标。

2)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不得进行恶性竞争、低价承包损害质量、损害发包人的利益。

3)评标基准价C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C=A×α+B×β

其中:C—评标基准价

A—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控制价

B—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若有效投标文件≤5家时,所有有效投标人报价算术平均值为B;若5<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B;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B)。

资格审查后有效投标人报价低于最高限价的85%,则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合成,但仍参与最后的评标工作。

α、β—权重系数,α+β=1.0,α取值范围为0.4、0.5、0.6,由招标人代表现场抽取。

C值一经确定,在后续的评审中出现的任何情形都将不改变C值的结果,计算错误除外。

4)得分:满分报价=评标基准价C,并以此为基准确定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得分,投标价格高于评标基准价格的,每高出1%扣0.3分;投标价格低于评标基准价格的,每低出1%扣0.3分。(按内插法,四舍五入取两位小数)。

5)投标报价得分=满分—投标报价扣分值

2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及施工能力(32分)

1)工场布置、临时道路、其它临时设施设计布置合理(3分)。工场布置合理1分;临时道路布置合理1分;其它临时设施设计合理1分。酌情赋分

2)施工进度计划合理,工期保证措施可行(4分)。计划合理2分,措施可行2分。酌情赋分

3)施工周边地方协调能力(3)分。酌情赋分

4)项目负责人及现场管理人员配置合理(4分)。除项目经理外,拟投入人员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的得1分;安全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配备齐全得4分,不齐全不得分。(提供相应证书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5)总体施工方案(含施工工艺)合理(6分)。酌情赋分

6)质量保证措施(4分)。质保体系扎实(2分)、质检人员及手段到位的(2分)。酌情赋分

7)文明工地、治安保卫(3分)。酌情赋分

8)安全生产措施(4分)。酌情赋分

9)资料管理(1分)。酌情赋分

注:施工组织设计得分取所有技术标评委打分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3

类似工程业绩

(3分)

投标企业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竣工验收或完工验收证明所载时间为准)完成过单项合同额≧300万元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类似业绩的有一个得1.5分,本项最高3分。

注:1、类似工程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施工合同原件彩色扫描件、竣工验收或完工验收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时间以竣工验收或完工验收证明所载时间为准,造价以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所载金额为准。所提供材料需确保业绩材料的真实性,一旦发现虚假造假行为,将没收投标保证金,3年不得进入溧阳建设市场。

4

项目经理答辩

(5分)

1、投标项目经理(建造师)应在评标现场针对评标委员会拟定的答辩题目进行现场答辩。

2、评标委员会在资格审查完成后针对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内容现场拟定3道题目,现场随机抽取一道题目作为所有投标人的统一答辩目。

3、通过资格审查的所有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建造师)集中在同一地点,在15分钟内对答辩题目以书面形式进行解答。书面答辩以不记名方式由招标代理进行编号。

4、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项目经理(建造师)辩内容的针对性、正确性、完整性进行打分,本项目满分为5分。

5、拟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于2025年2月28日9时30分前到达开标现场(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溧阳分中心4楼开标室)到并参加项目答辩会,招标人将对其身份进行确认(答辩人员需携带本人第代居民身份证以便核实),否则不得参加答辩。项目经理(建造师)未在规定时间内签到或未到场的,按放弃答辩处理,本项不得分。

二)定标办法

1、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在所有有效投标文件中得分最高的投标单位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其他依次为第二、三中标候选人;如有两家或两家以上投标单位得分相同且为最高分,则确定投标报价低的单位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报价也相同,则由招标人抽签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

2、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时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序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

附件2

投标人信用承诺书

本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清楚知晓并参与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并作出承诺如下:

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依规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

二、严格按照本次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供相应投标资料,并在常州市工程交易系统7.0中录入的所有企业信息和上传的企业资料都是真实、有效、准确且合法的,没有弄虚作假的情形。

  1. 在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不存在任何围标串标活动,也不存在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2. 在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投标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3. 在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自愿放弃本次投标资格。

  4. 正确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投标人权利和义务,遵纪守法,清正廉洁,不徇私枉法,服从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监管,接受社会监督。

  5. 以上承诺是本单位及法定代表人真实意思的表示。若有违背上述承诺,存在违法违规、弄虚作假情形的,本单位及法定代表人自愿接受招标人否决本单位的投标资格或中标结果,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接受相应的行政处罚、失信惩戒、扣除信用分。

    本承诺书一经签订即作为中标合同的组成部分,对本单位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行为具有法律约束力。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附件3

投标保证金

  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递交投标保证金(或银行保函)。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投标保证金(或银行保函)在途时间,确保投标保证金(或银行保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

  2. 投标保证金金额(或银行保函担保金额):人民币10万元。

  3. 投标保证金(或银行保函)递交方式:

    (1)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

    户名: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溧阳分中心

    账号:01302012010000003715

    开户银行:江苏江南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溧阳市溧城支行

    须将汇款行出具的投标保证金汇款回单放入投标文件中。

    (2)银行保函:须将银行保函及汇款行出具的担保费汇款回单放入投标文件中。

  4. (1)采用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方式递交:报名单位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企业基本账户缴入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支付方式有二种:①网银支付;②线下交易支付,线下交易支付有银行汇票、转账支票、电汇方式(现金除外)。

    (2)采用银行保函方式递交:银行保函担保费应通过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缴纳。

  5. 需要注意的是:

  6. 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或者银行保函的,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

    (2)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若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取消其中标资格。

    6、投标保证金的退还:非排名前三名的投标人的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无异议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排名前三名的中标候选人的保证金,应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退还含投标保证金本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若招标人与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三十日内仍未订立书面合同的,排名第二、第三的中标候选人的保证金可予以退还。